2 实践美学与设计
针对实践美学而言在美学研究领域逐步走向“旧实践美学”与“新实践美学”的分野,很多人对于实践美学并不赞成,甚至认为这是机械主义在美学方面的体现,试图通过“理”的方式解决“文”的问题,最终将导致美学的庸俗化。例如在邓晓芒、易中天撰写的《黄与蓝的交响》(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写道:“许多人已经意识到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是当代中国美学的出路,但对实践的理解却仍然受到传统的机械唯物主义观点的束缚。它通常被像费尔巴哈那样理解为一种纯粹物质的谋利活动、谋生活动,因而也像费尔巴哈那样被一道鸿沟与人道主义原则隔离开来:人道主义是心,实践是物,心与物不相谋。……这是我国当前美学界走向深入的最大障碍。” [4]
但是,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并不是生活在机械唯物与唯心盛行的世纪,我们生活在数字化即将展开的时代里面,规则原理只要存在量化的可能,也就是存在逻辑的过程,计算机就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算法加以实现,我没有能力反驳大师的观点,但事实却展现了与所谓大师所界定的相反的方面。毕竟我们在从事美的生产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设计,如果美不能够在实践中规则化,那么我们现在所有的设计教育和设计学习过程都将是无意义的。
3 设计实践中的美
3.1 秩序产生美
秩序是形成于群体之中的一种韵律,使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认识,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适应人的社会属性的从众心理需求的自然表现,我们在追求特立独行的过程中,还在寻求群体认同,而导致群体认同的过程必然形成一种个体对于群体的逻辑,表现在美的追求之上就是秩序。
美存现于秩序之中,宗教在揭示人类本身的行为时,为了让上帝制造的人能够不感到厌倦而生成了万事万物,这个过程中就存在着秩序,因而秩序在这时是规律,而规律是自然界的一种客观存在,无论我们探讨现代主义的几何化的简洁美还是形成的解构主义的非对称的和谐获释后现代主义的非和谐的形式都无非是寻找规律所在,而这种规律或是存在外在逻辑或是存在内在的必然的逻辑的秩序。
3.2 精致产生美
精致是现代生活的寻求目标,也是主流品位的要求所在,当我们讨论美学的实践性目标时,并非是脱离了主流研究的概括而将纯粹的美的概念和空洞的美学理论,也并非是讲美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永恒真理,它是指在时间角度上,一定的客观条件下,一定的理论和实践背景下不得不去面对的实际,他的标准和实际就是主流思想和主流人群关于美的追求,因而我们认为精致是产生美的一个方面。
精致的生活精致的美是人们对洁净生活和优雅生存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们关于设计过程中所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不管是对于人性化设计还是现代绿色设计概念下的设计,都体现出了人们对于精致的追求.
3.3 细节产生美
老子